首先,法律咨询中心尉芽戎讲解了合法合规的首届业主大会召开程序、业主委员会的成立以及换届,并通过青岛市中院的一份判决,着重强调公示、备案等程序的重要性。她还向社区负责人们介绍了业主委员会的职责,在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过程中仅是个代理人的角色,在没有代理权或超越代理权的情况下签订合同属于无权代理。
随后,法律咨询中心齐子仪向各社区负责人介绍了物业服务合同的效力和解决方案。她简单介绍了物业服务合同中物业公司和全体业主各自享有的权利和义务,并就社区负责人比较关心的合同效力问题进行了解答。她指出合同有四种效力类型:分别是有效合同、无效合同、可撤销合同和效力待定的合同,并进一步阐述了经过备案的业主委员会才有资格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她又通过类似案例向大家讲解有效的物业服务合同需要满足的条件。
最后,田健汝老师就社区负责人们提出的业委会换届、合同效力等问题进行解答。她再次强调业委会进行公示、备案的重要性,并通过通俗易懂的例子向大家介绍如何判断合同的效力,使得业主们更好地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具体内涵及其运用。各社区负责人与法律咨询中心成员又就小区停车位的使用、商业用房的审批等问题进行了交流讨论,本次普法活动圆满结束。
排版 | 孔子怡
一审 | 郝心怡
二审 | 张漫浅
三审 | 田健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