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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海洋大学关于组织参加第12届 “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通知
2020-07-15 作者: 发布人: 王晓鹏 浏览次数: 3312

为深入推进中国海洋大学大学创新创业工作,鼓励学生在社会实践与社会观察中增进对国情社情的了解,将所学知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结合,推动更多学生积极有序参与第12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展现当代海大学子青春风采,特制定本通知。

一、赛事简介。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是由共青团中央、教育部、中国科协、全国学联和省级人民政府主办的一项具有导向性、示范性、实践性和群众性的创业交流活动,每两年举办一届。

二、大赛内容。根据参赛对象,我校参赛队伍归属普通高校赛道。大赛设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五个组别。

三、大赛方式。大赛分校级初赛、省级复赛、全国决赛。校级初赛由学校组织,在2020731日前完成,遴选队伍参加省级复赛项目。山东省赛组织遴选参加全国决赛项目。全国决赛由全国组委会聘请专家根据项目社会价值、实践过程、创新意义、发展前景和团队协作等综合评定金奖、银奖、铜奖等项目。大赛期间组织参赛项目参与交流展示活动。

四、大赛赛程安排。校级初赛(2020731日前)——省级复赛(2020920日前)——全国决赛(202011月,暂定)

五、参赛资格。普通高校学生:在举办大赛决赛的当年61日以前正式注册的中国海洋大学全日制非成人教育的在校本科生、硕士研究生(不含在职研究生)可参加。硕博连读生、直接攻读博士生若在举办大赛决赛的当年61日前未通过博士资格考试的,可以按硕士研究生学历申报作品;本硕博连读生,按照四年、二年分别对应本、硕申报。博士研究生仅可作为项目团队成员参赛(不作项目负责人)、且人数不超过团队成员数量的30%

六、参赛基本要求。参赛项目应有较高立意,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策导向。应为参赛团队真实项目,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存在剽窃、盗用、提供虚假材料或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一经发现将取消参赛相关权利并自负一切法律责任。已获往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彩虹人生全国职业学校创新创效创业大赛全国金奖(特等奖)、银奖(一等奖)的项目,不可重复报名。

七、参赛项目申报。大赛聚焦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设五个组别:

1. 科技创新和未来产业:突出科技创新,在人工智能、网络信息、生命科学、新材料、新能源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2. 乡村振兴和脱贫攻坚: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在农林牧渔、电子商务、旅游休闲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3. 城市治理和社会服务:围绕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在政务服务、消费生活、医疗服务、教育培训、交通物流、金融服务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4. 生态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围绕可持续发展战略,在环境治理、可持续资源开发、生态环保、清洁能源应用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5. 文化创意和区域合作:突出共融、共享,紧密围绕一带一路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成渝经济圈等经济合作带建设,在工艺与设计、动漫广告、体育竞技和国际文化传播、对外交流培训、对外经贸等领域,结合实践观察设计项目。

八、参赛形式与报名须知。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个团队人数原则上不超过10人,每个项目指导教师原则上不超过3人。对于跨校组队参赛的项目,各成员须事先协商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山东省组织协调委员会最终明确项目的申报单位。全国决赛报名截止后,只可进行人员删减,不可进行人员顺序调整及人员添加。

每人(每个团队)限报1个参赛项目;每个参赛项目只可选择参加一个组别,不得兼报。参赛项目涉及知识产权的,在报名时须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发明创造或专利技术所有人的书面授权许可、项目鉴定证书、专利证书等。

对于已工商注册的项目,在报名时可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含单位概况、法定代表人情况、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复印件、股权结构等材料)。已工商注册项目的负责人须为企业法人代表。企业法人代表在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参赛项目可提供项目实践成效、预期成效等其他相关材料(包括项目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带动就业情况等)。

参赛项目涉及动植物新品种的发现或培育、国家保护动植物的研究、新药物等的研究时,申报者可根据实际情况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请参赛团队使用钉钉APP扫描校赛平台二维码(见下图),进入学校赛事平台,进行平台注册及报名、材料上报操作。(详见附件1:【平台基本情况】平台使用指南及附件2:【参赛学生】平台使用指南、附件3:“挑战杯”线上平台项目申报操作指南。注册及报名需在723日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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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大赛系列活动安排与国赛直通车。全国组委会通过赛事相关活动遴选若干优秀项目,经全国评审委员会评定,给予直接进入全国决赛机会(此过程简称为国赛直通车)。

全国组委会将在赛事举办期间开展系列活动,列举如下:向祖国报到——“挑战杯社会实践云接力;向梦想出发——“挑战杯奋斗出彩云分享;挑战杯·双创云展会;挑战杯·青年学习汇;挑战杯·名师大讲堂;挑战杯·导师会客厅;挑战杯·资源对接会;挑战杯·畅想2050。(系列活动详细介绍见附件4:第12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系列活动介绍。)

项目团队报名参加上述8项活动,按照相关规则获得挑战积分。参加活动的项目团队的挑战积分将作为全国组委会选拔国赛直通车优秀项目的评判标准。国赛直通车活动专栏将于8月份陆续上线,鼓励各队伍积极参加活动获取积分、争取直通国赛资格。

十、大赛奖项。大赛设金奖、银奖、铜奖,分别约占全国决赛获奖项目的10%20%70%。全国组委会将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各学校、学生参与情况,设置组委会活动单项奖。

全国组委会将在大赛举办期间组织多种形式的导师指导、项目培训、交流展示、资源对接、孵化培育等活动。全国组委会根据实际情况可结集出版大赛获奖项目。

十一、鼓励社会实践团队参赛。创业计划竞赛是带动广大学生投身社会实践、深入了解国情社情、提升社会化能力的重要载体。赛事突出实践导向,注重考察学生了解社会现状、关注社会民生、解决社会问题的意识、能力和水平。社会实践团队项目是大赛宗旨的充分体现,是广大学子青春风采的生动写照。学校鼓励各社会实践团队积极参与本次大赛及系列活动,分享展现海大学子的智慧与创造力。


未尽事宜请联系校团委

0532-66782782 wangludi2018@163.com


附件1:【平台基本情况】平台使用指南.pdf

附件2:【参赛学生】平台使用指南.pdf

附件3.“挑战杯”线上平台项目申报操作指南.docx

附件4:第12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系列活动介绍.docx

附件5.关于开展第十二届“挑战杯”中国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的有关事项说明.doc